loading ...
评论列表 日志列表 访客列表 留言列表
loading...

2008-06-03 | 城 管 即 城 盗     朗读全文

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相信各位司机朋友们看到上图人行道一部分被划分得如此整整齐齐、明明白白,一定会毫不迟疑地把爱车停在格内。现在我可以很负责地警告各位朋友:那是我们可敬的城 管老爷整出的一排陷阱,只要你往格内停好车而碰巧被他们撞上便会斩你没商量。在你的车玻璃上“啪”一下贴张豆腐干大小的纸(盖有大红印以示执法如山),继而“咔嚓”一声算是留下所谓的“违章证据”。

 

我纳闷!我冤屈!我抗议!既是不能停车为何要划出如此清晰的框框诱人上当,又为何不在边上立一竿告示牌:违停抄告!!你说妨碍行人通行就是妨碍了——框框前面还有三四米宽的道道呢。然而你们也可以在本来就不宽的二车道辟出一地留作停车,不但影响了行人还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(两车交汇时得你让我避),但你们美其名曰:为方便司机停车,当然前提是司机朋友们得付钱。

 

我折服!!披着城 管服的城市强 盗们打着维护城市道路秩序的幌子骑一辆威武的警 车在大街小巷窜得不亦乐乎,“咔嚓”——150,“咔嚓”——150,只要那个数码相机不停地闪财源就会滚滚而来,如此的执 法行为跟强 盗抢劫又有什么区别?更有过之而不及呀!!难怪乎常常会听到“在城 管、联 防大队干的都是强 盗、土 匪般的活”诸如此类的话。也难怪姐的邻居一本科生宁愿丢弃令他人羡慕的工作,只为了不想同流合污。今天我算是见识了——早上和我一同遭遇的至少有十几位(方格内一溜排停满了)。

 

甬城—— 一座富有爱心的文明城市,每个公民有理由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执 法人员理该对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妨碍他人的违 法行为予以纠正并以处 罚,但对于如此划圈设陷的“强 盗”处罚,想让人折服真的好难。为了甬城的美好形象,希望咱们的“人 民公 仆”不要再强行抢 劫了!!

 

评论 (6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发表于 15:45  | 最后修改于 2008-06-03 15:45

评论

正在读取评论信息...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*